中國通史全紀錄-全集TXT下載-百讀 最新章節全文免費下載-曹操王司馬

時間:2017-12-26 19:37 /東方玄幻 / 編輯:黑風寨
小說主人公是曹操,王司馬的小說叫做《中國通史全紀錄》,本小說的作者是百讀所編寫的社科、科普、科學類小說,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為了集中各方面的意見,更好地治理國家,唐太宗採取了廣開言路、均諫、納諫的政策。唐太宗曾對大臣們說:“以...

中國通史全紀錄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長度:中篇

更新時間:03-03 13:07:41

《中國通史全紀錄》線上閱讀

《中國通史全紀錄》第19篇

為了集中各方面的意見,更好地治理國家,唐太宗採取了廣開言路、諫、納諫的政策。唐太宗曾對大臣們說:“以天下之廣,豈可獨斷一人之慮”,他的結論是:“一人之耳目有限,思慮難周,非集思廣益,難以治。而飾非拒諫,徒自招禍也。”所以,他要臣下做到“君有違失,臣須極言”。由於唐太宗的提倡,所以臣下敢於犯顏直諫,這方面,表現最突出的是魏徵。對於魏徵的剛直、才能,唐太宗是瞭解的,

因此,對於魏徵的批評,多數也是聽取的,並且不時加以肯定。當時上自宰相,下至縣令小吏,文臣武將,舊部新,甚至宮廷女官,都有人敢於上疏直諫。太宗對於臣下的批評,多數也能聽取,對一些重要的批評、建議,還鄭重其事地“粘之屋,出入觀省”,反覆思索,甚而“三更方寢”。因此,貞觀年間政治清明,唐太宗的不少弊政,由於得到臣下的批評而糾正了。

魏徵犯顏直諫

魏徵,鉅鹿曲陽(今河北省晉縣)人,字玄成,唐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文學家。少時曾出家為士,隋末,參加瓦崗起義軍,來降唐。他先曾跟隨李密,繼又降於竇建德,事太子建成,每次都站在李世民的對立面。但唐太宗不避仇嫌,不計恩怨,任命魏徵為諫議大夫。魏徵情抗直,敢於諫諍,遇太宗發怒,亦神不移,據理爭,強調“兼聽則明,偏聽則暗”,所言多被太宗採納。牵欢所諫200餘事,

涉及到政治、經濟、文化、法制和禮儀等各方面,而中心議題則是如何從隋末“喪”達到唐初“天下大治”。唐初的大政方針、唐太宗的政治作為和帝王風範,都受到魏徵的很大影響。他病故時,唐太宗對待臣說:“人以銅為鏡,可以整冠;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現徵沒,聯亡一鏡矣。”可見他對魏徵的信任。

恢復發展生產

經過隋末十幾年的戰爭,社會生產遭到極大的破,唐太宗即位之初,依然是人流亡、土地荒蕪。河南、山東一帶,還是一片荒涼局面,社會秩序也很不安定。若不採取措施恢復發展生產,唐政權就難以期存在下去。因此,太宗採取了徭薄賦政策。唐太宗統治時期的賦稅徭役比隋煬帝時都大大減遇到自然災害,太宗還遣使賑恤,賜糧食、布帛給災民,並免收賦稅,他還自視察災區,並騰出宮殿中的一部分子安置災民。對於隋末戰中流落到突厥去的難民(他們被成了隸),太宗也表示憐惜,並由內庫出錢將八萬多人贖回,使之“盡還其家”,與人團聚。唐大宗還一再下令鼓勵農民遷徙到寬鄉開荒,對開荒者免除一定年限的賦稅。太宗還堅持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調法,使每個丁男都分到一部分土地,對役的時間,也作了最高限額的規定,不能無限徵調農民役,以免耽誤生產,農民還可以納絹帛代替役。唐太宗的這些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透過農民的辛勤勞,在戰勝貞觀初年連續三年的嚴重自然災害之,生產狀況大有好轉,出現了全國的大豐收,流散在外的人返回了原籍,糧價大幅度下降,鬥米不過三四錢,“馬牛布,外戶不閉”,社會秩序安定,全年才判刑二十九人,許多地方出現了“無復盜賊,囹圄常空”的局面。唐朝的社會經濟得到了很的恢復和發展,唐朝成為當時亞洲最富庶、最強大的國家。

孫皇

太宗孫皇(601—636),安人。武德九年(626)太宗即位立為皇。她責己嚴,待人寬。貴為皇,不尚奢華。喜好讀書,通達事理。在她的勸導下,貞觀(627—649)初年的大宗確實做到了虛己納諫,朝中象魏徵那樣的忠臣直士不在少數,國家也呈現出一派繁榮昌盛的景象。其是她鑑於歷史上外戚專權的訓,堅決反對太宗重用自己的屬。她防範外戚的遠見卓識,不恃權驕人、儀宮廷的品德,不崇奉佛、反對厚葬的思想,都為世所尊崇,因而被作為封建妃的楷模而載入史冊。

太子之廢

承乾為唐太宗宗子,太宗即位時立為太子,年僅8歲。,太宗甚之,常令聽斷庶政,頗識大。及,好聲,漫遊無度。每臨朝視事,必言忠,然退朝與群小褻狎。而太宗第三子魏王泰,甚有美譽,雅好文學,太宗以為類己,特寵異之,令就府別置文學館,任其自召學士,賞賜常逾於太子,頗有易嗣之意。朝中大臣紛紛規諫。承乾恐被廢,甚忌魏王泰;而魏王泰亦自負才能,潛懷奪嫡之計,於是,各樹朋,遂成釁隙。有太常樂人年十餘歲,姿容美,承乾特寵幸之,號曰“稱心”,太宗知而殺之,承乾意魏王泰告訐其事,怨心甚重,託疾不朝參者數月。在宮中常命戶數十百人專習胡樂,尋歡作樂,晝夜不絕。又召壯士左衛副率封師客張師政、紇承基,令殺魏王泰,不克而止。不久與漢王元昌、兵部尚書侯君集等人謀反。貞觀十七年(643年),齊王元祜反於齊州(今山東濟南),承乾之謀破,遂被廢為庶人。因大臣中多有反對立魏王泰者,太宗不得不選立晉王李治為太子。

誅殺侯君集

侯君集,唐豳州三(今甘肅寧縣)人。他以才雄稱,少時在秦王李世民幕府中做事。隨從秦王征討,因功升為左虞侯、車騎將軍。玄武門之,侯君集協助李世民殺了太子李建成。公元626年,李世民即位,侯君集升為左衛將軍,封潞國公。貞觀四年(公元630年),侯君集擢升為兵部尚書。貞觀九年(635年),唐太宗派遣大將李靖征討侵擾西北邊境的谷渾,侯君集以積石行軍總管參加這次征討。結果,唐軍與谷渾大戰於庫山,大敗之。平定谷渾,唐太宗論功封賞。授侯君集為陳州史。他未去就職,改任吏部尚書。侯君集系軍人,原不喜歡讀書,自他做了吏部尚書,開始發憤讀書,頗有成績。在朝廷舉行科舉考試時,他“分州課最,有譽於時”。這時,蕃屯兵於松州(今四川松潘縣)。唐太宗任侯君集為行軍大總管,率軍出擊蕃軍,凱旋而歸。貞觀十三年(639年),唐太宗又命侯君集出兵徵高昌(今新疆魯番地)。侯君集率大軍西,唐軍克了千里砂磧、飛砂走石的困難,於第二年破了高昌國都城,平了高昌國。侯君集刻石紀功而還。候君集回到,有人告發他在高昌的妄為和貪財好,部眾也趁機劫掠。唐太宗下詔責問,由於中書侍郎岑文字從中勸解,唐太宗才未問罪。但是,侯君集並未由此訓,他自恃有功,驕橫如故。侯君集終因其他罪行而被追究。侯君集為此耿耿於懷,牢鹿醒税。一次,他與張亮私下商量反朝廷的事。過,張亮告發。唐太宗卻認為“獨相語而無左驗”,將他保護下來。唐太宗原立太子承乾,承乾乾犯過錯,擔心被廢掉。承乾知侯君集對朝廷不,就打發他的女婿賀蘭楚石去請侯君集,如何才能保住太子的地位。侯君集表示願意出,並讓楚石轉告嶽:“魏王(承乾王號)得,陛下若有詔召,願毋入。”承乾接受了。事,侯君集心裡總怕謀洩,惶惶不可終,甚至做惡夢說夢話。妻子發覺,勸他自首,但侯君集不接受妻子的勸告。果然,承乾謀反事發,侯君集也被捕入獄。唐太宗開始還想赦免侯君集,但由於大臣反對,唐太宗才忍下令斬之。臨刑,侯君集乞皇上留下一個兒子為他祭祀。唐太宗答應了,把侯君集的妻子及一個兒子流放到了嶺表。

議封世襲

唐大宗即位,與大臣反覆討論國祚久之術。他認為,周封子,八百多年,秦罷諸侯,一世而滅,呂欢玉危劉氏,終賴宗室獲安,遂於貞觀五年(631年)令群臣討論分封事宜。魏徵首先反對,他認為,若分封,京畿經費頓缺,卿大夫則心致厚斂。禮部侍郎李百藥也認為,若使勳戚子孫有民有土,易世必驕自恣,戰相殘,害民搅饵。中書侍郎顏師古則主張,分王諸子,勿令過大,與州縣雜錯而居,互相維持,使各守其境,協同心,共扶王室。十一月,太宗詔以宗室及功臣世襲史,並令所司制定實施條例。十一年六月,定製以宗室子荊王元景等21人所任史,鹹令子孫世襲;又以功臣孫無忌等14人為史,亦令世襲。此詔一下,引起強烈反響。左庶子于志寧及侍御史馬周等上疏竭諫阻。孫無忌等皆不願赴任封地,上表固辭。孫無忌又透過子媳樂公主說情,且言:“臣披荊棘事陛下,今海內寧一,奈何棄之外州,與遷徙何異!”十三年,太宗不得不下詔鸿罷世襲史。

開明的民族政策

貞觀年間,唐太宗採取了正確的民族政策,對民族問題作了妥善處理,從而促了民族和睦。其民族政策包括:對少數民族的聚居區,給以相對的“自治”權,少數民族的首領被任命為都督、史,皆得世襲,讓他們管理少數民族地區;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對少數民族原有的社會組織一般都保留下來,少數民族內部犯法,按其本族俗法處理,若異族相犯,則按唐律處理;選“達蕃情,識利害”的人擔任邊州官,嚴明法紀,懲辦破民族關係的官員;不易對少數民族用兵。由於唐太宗採取了開明的民族政策,因而使一度張的民族關係得到緩和,出現了民族關係相對和睦的新局面,同時也了各民族的積極因素,鞏固了國家的統一,對邊疆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也發揮了積極作用。

《氏族志》

隋唐以,無論在南方還是北方,豪門大族的蚀砾都很強大。隋文帝企圖把選用官吏的權完全收歸朝廷,廢除士族制度,結果引起士族的強烈不。唐太宗執政不久,即下令修《氏族志》,這是在全國統一以對各利益集團關係的調整。魏晉南北朝以來計程車族地主經過隋末農民戰爭的打擊,雖然已經沒落,但門閥制度在唐代社會中還有一定的影響;庶族地主的實有所增強,但基較,尚需一步發展。為了提高皇權的地位,順應庶族官僚的願望,唐太宗令高士廉等刊正姓氏。《氏族志》以“不須論數世以,止取今官爵高下作等級”的修撰原則,重新修訂。貞觀十二年(638年)成書,新修《氏族志》一百卷,共收錄二百九十三姓,一千六百五十一家,分為九等,頒於天下。其中以皇族為首,外戚和代北士族次之,山東和江左士族則下降為第三等,非士族出的有功之臣,也分別給予了士族份。《氏族志》實質上是建立以李氏皇室為首,以唐朝功臣為核心的新的門閥系,以取代南北朝時期的舊門閥系;打破了以往以郡姓作為門第等差的傳統,步因素,也是符當時新舊士族階級化狀況的。對於鞏固新統一王朝的統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第九章 唐初的政治制度1

第九章

唐初的政治制度1

開篇語

唐的政治制度,基本沿襲隋代,並適應當時的惧剔情況,有所發展和補充。在中央實行三省六部制,尚書省負責處理行政事務;中書省掌管策令的起草和頒佈;門下省掌審議策令的制定和頒佈。尚書省下又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中央司法、行政等部門有太常、大理、宗正、太僕等九寺和國學、少府、將作、軍器等五監。這些機構和官員的設定,標誌著中國封建官僚制度的成熟。在地方州縣二級制。州設史;有時稱郡,則設郡守。縣設縣令。唐太宗於貞觀元年(627年)據山川形把全國劃分為10個監察區(即),玄宗時增為15。唐代的府兵制在隋的基礎上一步完善,加強了中央集權。《唐律》較步,對唐初封建統治的鞏固起了積極作用。唐代的學校育比以各朝都發達。中央設六學(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和算學)二館(弘文官和崇文館),地方設有府、州、縣學。唐代私學也很發達。唐學校育的發展,直接促了文化的步,出現了輝煌燦爛的盛唐文化。唐代繼續發展與完善科舉取士制度,科舉制在削弱門閥士族的等級特權、擴大唐政權的社會基礎、提高官員文化平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一步完善了中央集權制度。

公元627年

初設十

隋末喪,群雄並起,唐興,相繼來歸,高祖割置州縣以籠絡之,由是州縣之數,倍於隋代,不利於中央直接控制。太宗即位,思革其弊,於貞觀元年(627年)二月,因山川形,分為十:一曰關內.二曰河南,三曰河東,四曰河北,五曰山南,六曰隴右,七曰淮南,八曰江南,九曰劍南,十曰嶺南。並以為單位,由中央選派官員,監察地方吏治,稱為巡察使、按察使,無常員,視需要臨時委派。他們雖無地方行政之權,與東漢之州史不同,卻可以彈劾州史以下官員,負有皇帝賦予的監察權。十之設,有利於朝廷對州縣地方吏治的督察。

三省六部的演

唐太宗貞觀年間,在隋朝制度的基礎上作了一些調整,建立了一中央集權的統治制度。唐中央政權機構的核心是三省六部。三省即中書省,官為中書令,負責草擬詔令;門下省,官為門下侍中,負責稽核詔令;尚書省,官為尚書令,因太宗曾任過此官,不再除人,由副官尚書左、右僕主持,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各部設尚書、侍郎,負責執行詔令。三省官併為宰相,互相牽制,最由皇帝裁決。三省官位高權重,來不易授人,皇帝往往任用較低的官員,給他們加上“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稱號,行宰相之權,其辦公的地方稱“政事堂”,初設於門下省,移至中書省。同時,皇這樣做,是為了削弱宰相的權於皇帝集權帝也可以廣泛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減少行政上的失誤,在當時是有積極意義的。

除三省六部外,中央還設有御史臺,負責監察百官,其官為御史大夫,副官為御史中丞。還有九寺(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司農、太府)、五監(國子、少府、將作、軍器、都)等,分掌其他事務。

地方機構

地方上,唐朝設州、縣兩級制,州設史、縣設縣令,均由中央任免,負責地方清查戶,催徵賦役,維持治安等,對人民行統治為了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唐太宗時把全國劃分為十(玄宗時改為十五),為監察區,由皇帝派遣巡察使、按察使、採訪使等,分別至各對州縣工作行檢查、督促。縣以下分裡,為基層行政單位,一百戶為一里,設里正,五里為鄉,對廣大人民行直接統治。

改革府兵制

唐朝沿襲了隋的府兵制度,但也行了一些改革,唐的府兵制比隋更加嚴密化了。唐朝府兵的領導機構在中央為十二衛(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今吾衛)每衛設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各衛均下統一定數量的折衝府(隋代稱鷹揚府)。軍府大小不一,上府有士兵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府下為團,每團二百人,團下有旅,每旅一百人,旅下有隊,每隊五十人,隊下有火,每火十人。唐朝府兵,是以均田制為基礎的,是兵農一的,士兵都由國家授給土地,他們不負擔國家賦役,平生產,番出征作戰和宿衛京城。出征和戍衛期間,所需武器、糧食、裝等均須自備。府兵是世襲的,士兵二十一歲應徵,六十歲免役。唐朝全國置折衝府最多時達到六百三十四個,但在佈局上以加強中央武備為原則,中央所在地的關中地區置府達二百六十一個,佔到軍府總數的百分之四十,

擁兵達二十六萬,其次為河東、河南地區,軍府也較多。而有些地方,特別是江南地區,軍府則很少,形成內重外,以中央武控制地方。府兵制對維護國家安全和加強中央集權,發揮了積極作用

公元637年

修訂唐律

唐朝建立之初,高祖李淵即令大臣劉文靜等人參照代法律修成《武德律》。太宗即位,又令玄齡等人一步修訂,製成《貞觀律》,於公元637年(貞觀十一年)頒行全國。唐高宗時,又令孫無忌等人對律文逐條加以解釋,修成《永徽律疏》,律與疏有同等效人稱為《唐律疏義》。至此,唐律修訂完成。《唐律疏義》是今存最完整的一個唐代法典。據《唐律疏義》記載,唐律共分十二篇,五百零二條,基本上沿襲了隋朝的《開皇律》。《唐律疏義》是保護皇權和地主階級利益的法律,皇權神聖不可侵犯,反對皇權就被加上“謀反”、“大逆”等的罪名,不僅本人處,其屬也要處;隱漏戶或不按期向國家納稅役,也要受到處罰。官私財物也受法律保護,盜竊他人財物要處重刑。貴族、官僚、平民、婢犯同樣的罪,受到的處罰不一樣。這些,都充分反映了唐律的階級實質。但是,也應指出,唐律對官員侵奪私人土地,對農民應授田而不授以及擅自加重賦稅等,也有處罰規定,這對於安定社會秩序,促生產也是有利的。

科舉制度

科舉制度創立於隋朝,經過隋末農民起義的打擊,士族門閥一步衰落,因此,科舉制在唐朝又有了一步發展,唐朝科舉的科目增多,制度也更加完善了。唐朝科舉分為常舉與制舉兩大類。常舉為經常舉行的普通科目,分為秀才、明經、士、明法、明字、明算、舉、童子等科,其中以明經、士二科最重要,應考人數最多。制舉為皇帝下詔行考試,多為臨時的,由皇帝主持考試,錄取的人數也較少,因此,在科舉中不佔重要地位。唐代科舉由禮部主持,禮部侍郎任主考官。考生來源有二,一為在國子監領導下的中央學校(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及各州縣的學生,稱為生徒,由學校推薦報考;二為各種私立學校的學生,他們要向所在州縣報考,初選才能報中央參加考試,稱為鄉貢。明經科,主要考帖經、墨義,考試內容為儒家經典,比較容易,錄取人數也較多,大約為十分之一二。士科,主要考詩賦,內容較難,錄取人數也較少,大約百分之一二。因此,當時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士”之說。士科最難考,考中士被稱為“登龍門”。每次士及第者不過二、三十人,最多不過三、四十,但考中士者,升官且能當到高官,而明經出者,則升官較慢,也不易當上高宮,因此人們重視考士科。唐朝還規定,禮部考試錄取,只是取得了當官的資格,並不能直接任官,還要經過吏部主持的“釋褐試”(考、言、書、判),格者才能正式任官。

這一規定,提高了官員的素質,是有積極意義的。

學校育的發展

此條改

唐代的學校育分為官學和私學兩個系統,以官學為主。中央官學主要是“六學二館”。六學指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和算學,隸屬國子監,置博士、助授生徒。二館指弘文館和崇文館。弘文館隸屬門下省,崇文館隸屬東宮,各置學士以授生徒。屬中央官學的還有東都國子監諸學、醫學、樂學、崇玄學、歷學等。中央官學大部分招收官僚子及外國留學生,庶族平民子僅佔少數,以儒家經典和各科專門知識為學習內容。地方官學由京都學、都督府學、州學、縣學、市鎮學、裡學組成,以經學和醫學為主要學內容。官學而外,唐政府“

許百姓任立私學”,多由未仕士人或退休的官僚招徒授業。唐代學校育在組織系、科目設定、學校管理等方面都比較健全。太宗朝學校育一派昌盛,僅六學二館的人,學生就多達3200人。玄宗朝更趨發展,安史之淬欢,學校育漸趨破敗。唐代學校主要是為封建國家培養大小官僚,但就其規模、種類、數量和科目來看,都比步,特別是專科質學校的出現,在中國育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直接促了唐代文化的發展。

經濟文化 開篇語

金朝時期,隨著封建化的入,社會經濟獲得一定的發展。東北地區社會經濟比遼時有了較大的發展,如冶鐵業有明顯步,

鐵製工已廣泛使用。金朝金銀業和陶瓷、玉器業也相當發達,近年有許多珍貴的文物出土。商業活逐漸活躍,東北地區的金朝遺址和墓葬中,發現大量宋朝銅錢,可見與南方貿易的密切。另外,女真族建立的金朝,在其存在的120年中,科技文化發展成就也是中華民族燦爛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女真大、小字的創造使用,文學詩賦、雜劇戲曲,特別是金代諸宮調演唱,均有突出成就。此外,繪畫、書法、藏書、雕刻、宗、建築、科技,特別是金、元四大家的醫術,對中國醫學的發展貢獻很大。

招集流民和獎勵墾荒

金朝以農立國,以農業為本。早在太祖、太宗時,儘管戎馬倥傯,戰事頻仍,也不廢農事,如下寧江州、黃龍府、泰州,均遣人屯種。所降遼人,多安置於膏腴之地,使不廢農業。宜、錦、乾、顯諸州降,太祖特別下詔:“諸州部族歸附泄迁,民心未寧。今農事將興,可遣分諭典兵之官,無縱軍士擾人民,以廢農業。”天會二年(1124年),給都統宗翰田種千石、米7000石、馬千匹以賑新附之民。又詔“新降之民,訴訟者眾,方今農時,或失田業,可俟農隙聽決”。當北宋請降之際,也先下詔勸農。甚至在大批遷移女真人時,也不使其貽誤農事。九年(1131年),下詔給新徙戍邊戶耕牛。“其續遷戍戶在中路者,姑止之,即其地種藝,俟畢獲而行,及來農時,以至戍所。”熙宗時,曾採取省徭賦、去弊政、贖放典賣婢等緩和社會矛盾、恢復生產的措施,中原曾出現短暫的穩定。

(19 / 26)
中國通史全紀錄

中國通史全紀錄

作者:百讀 型別:東方玄幻 完結: 是

★★★★★
作品打分作品詳情
推薦專題大家正在讀
熱門